滁州网讯(全媒体记者汤 珏)近日,便民滁州市一居民致电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直通殖和咨询自己通过正规途径购买带标识的否繁和尚鹦鹉,如果个人进行繁殖和买卖,买卖此举是鹦鹉否合法。
市林业局接到问询后表示: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妥善解决人工繁育鹦鹉有关问题的便民函》(林护发〔2021〕29号),费氏牡丹鹦鹉、直通殖和紫腹吸蜜鹦鹉、否繁绿颊锥尾鹦鹉、买卖和尚鹦鹉实施标识管理。鹦鹉养殖户可申请对上述4种鹦鹉加载“中国野生动物管理专用标识”,便民凭标识销售,直通殖和个人亦可购买经加载标识的否繁上述4种鹦鹉作为宠物。但需要注意的买卖是,人工繁育上述4种鹦鹉须依法取得《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出售、鹦鹉购买、利用未加载标识的上述4种鹦鹉要依法办理出售、购买、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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