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积极推广实施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人参与 | 时间:2025-01-25 17:12:46

 中国消费者报成都讯(记者刘铭)教育部、川积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的极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是首个全国性校外培训行业示范合同文本。8月20日,广实记者从四川省市场监管局获悉,施校全省各地市场监管部门积极引导当地校外培训机构使用《示范文本》,外培务合并充分利用行政约谈、训服行政建议、同示责令整改等方式要求相关机构规范整改存在的范文问题,防范培训消费风险,川积促进校外培训行业健康发展。极推

“《示范文本》共11条,广实涵盖了培训项目、施校培训要求、外培务合争议处理等内容,训服充分考虑了中小学生在参加校外培训过程中,同示各环节必须明确的当事人双方责、权、利关系,尤其对培训收退费及违约责任作出了详细规定。”四川省市场监管局网络交易监管处相关人士告诉记者,签订《示范文本》有利于学生和家长了解、掌握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精神,促进他们合理选择培训机构;有利于防止部分培训机构利用格式合同免除自身责任、加重学生和家长责任、排除学生和家长主要权利等情况发生;有利于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行为的监督管理,促进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发展。

从今年年初开始,攀枝花市市场监管局网络交易监管科工作人员的一项重要工作就是引导督促全市各校外培训机构使用或参照使用《示范文本》。攀枝花市市场监管局和市教体局向全市中小学生家长发出消费提示和倡议书,在部门门户网站设立专门板块,为培训机构、消费者提供便捷的示范文本下载服务。

为充分了解推广执行效果,今年7月13日至23日,攀枝花市市场监管局和市教体局还按照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的原则,联合检查了87家校外培训机构,核查了6家校外培训机构的微信公众号相关信息,重点核查了各培训机构是否存在利用格式条款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法定权利等合同违法行为。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联合检查人员予以一一指正,并要求限期整改到位。

今年7月5日开始,一场联合执法检查雷霆行动在眉山市全面展开。检查中,眉山市市场监管局发现部分培训机构存在使用不公平格式条款、宣传用语不规范、违规收费退费等共性问题,于是面向全市发布消费警示,通报合同违法、价格违法、不正当竞争、广告违法等方面典型问题,解析其涉嫌违反的相关法律法规条款,提升公众知晓度,督促培训机构自查自纠,落实整改。

“合同示范文本条款非空白的地方你们不能自行修改,一旦修改了就不能视为示范合同文本。”8月16日,德阳市、区两级市场监管部门、教育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时,执法人员向某培训机构现场讲解《示范文本》使用方法。在这次检查中,两部门对校外培训机构推广落实《示范文本》进行了上门指导和培训。

 从今年1月开始,德阳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局等相关部门结合校外培训服务合同不公平格式条款集中整治工作,积极推行《示范文本》。截至目前,该市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和专项整治相结合的形式,开展联合检查13次,共检查校外培训机构307个次,结合法规宣传培训开展集中行政约谈、行政指导校外培训机构94家,对使用不公平不合理格式条款的培训机构当场提出整改意见,并依法进行后续调查处理。

泸州市、区(县)两级市场监管部门与教育部门联合,面向社会提供咨询,提醒学生家长要谨慎选择培训机构、依法签订书面合同、谨慎缴纳培训费用、合理安排培训时间。

截至目前,四川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已检查校外培训机构3252户,对其中541户开展行政指导、行政约谈,对316户责令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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