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202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1年中央和地方预算的决议

 人参与 | 时间:2025-01-25 08:27:57

  (两会受权发布)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202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1年中央和地方预算的第届代表大会第次地方地方的决决议

  新华社北京3月11日电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202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1年中央和地方预算的决议

  (2021年3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了国务院提出的《关于202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1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及2021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同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全国情况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人民批准《关于202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1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关于报告》,批准2021年中央预算。年中年中 顶: 46751踩: 157